各街(镇)中心学校、区直小办、区直各中小学(幼儿园):
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工作部署,为进一步深入查找全区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存在问题,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。经研究,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18年11月12日至23日。
二、检查范围
全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。
三、检查重点内容
食堂、消防、校车等安全管理工作。
四、检查方式
以自查、交叉检查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全区各学校(幼儿园)要先进行自查;各街(镇)中心学校、区直小办相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;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干部对有关学校(幼儿园)进行抽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精心组织,迅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。同时,要借助交叉检查,相互交流,取长补短,共同探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措施,推进我区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发展。
(二)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,认真检查重点场所、要害部位、关键环节,不留死角、不走过场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,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其立即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,限期整改。
(三)各检查组要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本次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(附件2、3)报区教育局体卫股(区府办公大楼236),联系人:李灿忠,联系电话:3330015。
附件:1.清城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交叉检查安排表
2.清城区中小学校(幼儿园)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
3.学校(幼儿园)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
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
2018年11月7日